2022年6月16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与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会商会议在雁山校区会议室举行,这标志着组校会商工作机制全面实施。
学校试行派驻改革以来,驻校纪检监察组和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派驻改革实施方案,认真构建适应派驻改革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今年上半年,驻校纪检监察组和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四项协同机制”的工作要求,及时出台了落实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方式、组织程序和工作要求。在定期会商机制方面,明确了会议会商、监督议商、沟通协商等会商形式,并对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为深化派驻改革、提升管党治党合力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在16日召开的会商会议上,驻校纪检监察组通报了涉酒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的核查和初步审理情况,并就相关人员的问责意见进行了会商。会议还传达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青年干部违纪情况的通报,并对加强学校青年干部教育管理问题进行了讨论。
据悉,驻校纪检监察组围绕“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这一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既与学校党委共商协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举措,又将立足派驻改革实际,进一步健全细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多个监督主体协同发力的制度与路径,在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继续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