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强堡垒促改革,红廉文化争先锋——新设立的驻校纪检监察组支部召开第一次会议

2022-09-17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

按照区管高校派驻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派驻机构党员的组织关系由驻在高校负责管理的要求,经前期酝酿和报批,确定派驻机构党支部的名称为“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党支部”,隶属广西师范大学机关党委,设支委3人。

近日,相关同志的党组织关系陆续转入,经机关党委批复,可召开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916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新设立的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支部大重点学习传达了914日召开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会议的精神,重点围绕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抓好支部“七个有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推动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行动年、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等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就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作为自治区纪委监委首批派驻在高校工作的党员,加强派驻机构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尤其是如何处理好履行专职监督和带头加强党内监督的关系,以高质量党建引导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既是政治任务,也是责任担当。会议要求,支部全体成员必须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既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又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把握“上对下”监督角色定位,切实加强支部党员的政治历练、思想建设和学习教育,规范组织建设,强化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